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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形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 159:2004

发布者:未知 发布日期:2004-04-30 阅读:0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0)建标协字第15号文《关于印发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0年第一批推荐性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矩形钢管混凝土结构由于兼有钢结构及混凝土结构的优点,能够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节约材料、减少能耗,应用前景良好,我国已越来越多地在工程中采用。为了对其设计、施工等技术要求作出配套的规定,以促进其进一步发展,本规程在总结国内外设计、施工、管理经验和科研成果的基础上,对矩形钢管混凝土结构的材料、设计基本规定、结构体系与结构分析、构件及节点设计、耐火设计、施工等作出了规定。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1986]1649号文《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组织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现批准协会标准《矩形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编号为CECSl59:2004,推荐给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使用单位采用。
        本规程第4.1.2、4.1.6、4.3.1、4.3.2、4.3.4条和第4.1.5条第l款(黑体字部分)为直接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其余为推荐性条文。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轻型钢结构专业委员会CECS/TC28归口管理,由同济大学土木学院(上海四平路1239号,邮编:200092)负责解释。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  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径寄解释单位。
        主编单位:同济大学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长安大学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上海机电设计研究院
        福州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中南建筑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沈祖炎(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吕西林 何保康 张素梅 陈以一 陈国津
        单银木 周绪红 秦效啓 夏汉强 黄奎生
        韩林海 翟新民 蔡益燕 魏潮文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2004年4月30日
 

目 次
1 总 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材 料
3.1 钢材
3.2 连接材料
3.3 混凝土
4 基本设计规定
4.1 一般规定
4.2 结构变形
4.3 设计指标
4.4 构造要求
5 结构体系和结构分析
5.1 结构体系
5.2 结构分析
6 承重构件设计
6.1 轴心受力构件的计算…
6.2 压弯、拉弯构件的计算
6.3 框架柱的设计要求
7 节点设计
7.1 梁柱连接
7.2 柱子拼接
7.3 柱脚
8 抗侧力构件设计
8.1 支撑
8.2 钢板剪力墙
8.3 内藏钢板支撑剪力墙
8.4 带竖缝混凝土剪力墙板
8.5 带框混凝土剪力墙
9 桁架设计
9.1 一般规定
9.2 矩形钢管混凝士桁架
9.3 钢管桁架与混凝土板的组合桁架
10 耐火设计
10.1 一般规定
10.2 作用和作用效应组合
10.3 耐火极限
10.4 无防火涂层柱的耐火计算
10.5 有防火保护柱的防火涂层厚度
11 施 工
11.1 一般规定
11.2 矩形钢管构件的制作和施工
11.3 混凝土施工
附录A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φ
本规程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